个人总结网 > 地图 > 工作计划 >

综治工作计划范文

综治工作计划范本其三

时间: 2022-12-01

综治工作计划范文。

为了保证下一阶段的工作如期完成,我们需要好好地去写工作计划了。工作计划,是建立工作秩序的一种办公常用手段,事先做好工作计划才能更好迎接工作中的挑战!自己的工作计划该如何动手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综治工作计划范本其三”,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情况报告制度:每月向上级报送维稳综治工作情况统计报表,每半年向上级报送维稳综治工作计划、总结,重大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告。

2、工作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也可根据辖区治安稳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上级交办的工作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必要措施。会议一般由维稳综治办主任召集;根据维稳综治办主任的授权,或遇到紧急情况、重大任务,专职副主任也可召集。参加例会的人员为主任、专兼职副主任、专职工作人员,以及涉事单位领导。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工作,分析研判维稳和治安形势,落实维稳综治工作的各项措施。

3、首问责任制度:凡来人来访、来电来信申请办事、咨询或投诉时,第一个接触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当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所办事项属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准确予以办理;不合有关规定的,须认真说明,不得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拖延;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要热情接待并负责引荐给有关部门或人员。对接受咨询、答复办事人、办理投诉中的重要事项,要做好书面记录,以备查询。对疑难、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并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4、分流督办制度:对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排查掌握的涉及维稳综治的矛盾纠纷或突出问题、相关单位申请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办理的事项、受理的来人来访、来电来信申请办事、咨询或投诉,要统一登记,梳理明确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凡本级职责范围内能够处理的,及时分流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本级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上一级有关部门。交办转办可采用召开交办会或发交办函、转办函等形式进行。交办转办的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维稳综治办跟踪问效;各相关部门要在时限内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5、检查考核评比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所签订维稳综治责任书的要求,对辖区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维稳综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查工作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每年进行一次并兑现奖惩。发现应该否决的情形,及时登记备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向上一级综治委提出处理建议。根据党(工)委和维稳综治领导小组的授权,或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派,也可随时对维稳综治专项工作进行督查。

6、信息收集处置制度:制定应对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力量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等。重大信息按规定及时上报;复杂涉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会商研判,研究制定处置措施;重要涉稳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上级报告。

7、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按照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难事不出县区,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原则进行。依托维稳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派出所、人民法庭及相关部门参加,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效对接的三调联动工作格局。健全维稳综治信息员队伍、矛盾纠纷调解员队伍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奖惩制度。村(居、单位)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隐患;乡镇(街道)每半月召开一次协调分析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矛盾纠纷排查情况、会议纪要等按照现行渠道和相关部门要求定期汇总上报。本级无法调处或需上一级协调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时专题上报移交。排查没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办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发生在垂直管理单位的矛盾纠纷,要掌握情况,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稳控工作。其他要求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淮办发[20XX]21号)规定执行。

本文来源:http://www.676u.com/gongzuojihua/20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