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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有感

看《福尔摩斯》有感

时间: 2023-05-14

看《福尔摩斯》有感1000字通用。

在日常的学习或者工作中,我们会有一些心得,我们应该会将自己的想法做个总结。心得体会就是应用自己的话语,把读过的东西,浓缩成简略的文字。对于写心得体会你会如何动笔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看《福尔摩斯》有感1000字通用”,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看《福尔摩斯》有感(篇1)

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一书,我的心被福尔摩斯的勇气震撼了。他在最后以自己生命换来了恐怖组织的消停。在生死关头,他竟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社会的安宁。

这使我不禁开始思考什么是勇气?

世人眼中的勇气或许是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但我认为不是。不顾一切地挺身而出,那叫鲁莽。

那勇气到底是什么呢?

勇气,是能在茫茫大海中有生存的意念;勇气,是面对刀山火海时信心穿起;勇气,是在面对困难时仍坚持不懈。勇气是冷静地面对困境,勇气是对自己有长足的信心,勇气是在任何环境中都不屈不挠!

细细品味,福尔摩斯不正是真正的勇士吗?他自信,哪怕再难的案子也绝不轻言放弃,就算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也不慌乱,沉着、冷静。

勇气,不是一时冲上头脑的疯狂举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紧定决心。

勇气,不是一时,它是永久存在于心间的一种责任、一种心态。

勇气,不是面对困难时的动摇,而是用不轻言放弃的信念。[读后感大全 DHb100.COm]

鲁迅先生曾说过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生于__世纪的我们,不需要面对鲜血,但是勇字确是从古至今仍值得拥有的优秀品质。

大瀑布下福尔摩斯落入深谷,这一刻他释放了,他直面死亡。他身先死,但是他的勇气却长存我们的心中。

真心祝愿每一个中国人都拥有这样的勇气!

看《福尔摩斯》有感(篇2)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他勇敢机警,具有高超的侦探、分析、推理、判断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辨识140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

福尔摩斯侦探故事对人的启发之大,就连爱因斯坦在写《物理学的进化》一书时,也忍不住用了它来做全书的开头。他从福尔摩斯的侦破过程,说到科学家寻找自然奥秘的一般方法。

人们一定很想知道:福尔摩斯为什么能够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独具慧眼,出奇制胜呢?他究竟掌握了一些什么知识呢?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给我们开出了一张怪有意思的简表: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茛蓿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不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从这张简表你可以发现,福尔摩斯的知识是有着它自己的特定结构的。实际上这就是柯南道尔所主张的侦探人才的知识结构。当然,由于受当时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今天看来,它还远非最佳结构,但是,它给我们的重要启发是:

第一,要实现某种功能,必须有相应的某种结构才行。结构不同,功能也会不同。

第二,单有一门知识是不够的,必须有多门知识。知识面要广,是围绕某种目标的广。

第三,在多门知识中,哪些知识应该充分掌握,哪些知识应该达到精深的程度,哪些知识只要略知则可等等,以实现功能的需要为准。

第四,这些知识不像仓库中堆积起来的混合物,而是按一定结构组织起来的化合物。

第五,与实现这些功能无关的知识甚至可以不要。

第六,这些知识并不全是为了工作,有一部分也用于丰富自己的生活,例如拉提琴。

看《福尔摩斯》有感(篇3)

我一直对侦探小说情有独钟,也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暑假期间,我决定认真阅读中外名著,尤其是重读《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我买的是缩略版,但捧在手里爱不释手。

阿瑟·柯南道尔是鼎鼎有名的英国作家,其中《四签名》是他的成名作。自此以后,他弃医从文,成为职业侦探小说家。《福尔摩斯探案集》共有四个章节。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第二章是四签名,第三章是冒险史,最后一章则是归来记。其中,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这两章分别讲两个故事,而冒险史和归来记各有四个故事。但我最喜欢看的章节是“冒险史”,因为里面的故事最惊险刺激,但最令我难忘的是《五个橘核》,《五个橘核》展现了恐怖组织对逃亡者及整个家族的无情追杀……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不畏艰险,与罪犯正面交锋,二人结下了同生共死的深厚情谊,而福尔摩斯的天赋和卓越才华也在这案子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当我看完这个故事后,我的内心激动不已,久久不得平静。

我对《血字的研究》也深有感触,它奠定了福尔摩斯全部故事的思想基础和艺术基调,那就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和恐怖,揭示了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场景和英国资本主义的繁荣景象两个方面。

阿瑟·柯南道尔的作品推理合乎逻辑,情节引人入胜,结构跌宕起伏,人物形象鲜明,涉及当时英国社会的现实。福尔摩斯这个完全虚构的人物为什么变得家喻户晓,成为全世界大侦探的代名词。因为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情节设置扑朔迷离,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可谓侦探小说的集大成者。福尔摩斯在他的笔下栩栩如生,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都很喜欢他,他已成为人们心中正义与勇敢的化身。

我终于明白福尔摩斯为何是赫赫有名的大侦探了,因为他有着常人没有的个性品质:追求真理,永不放弃;注重细节,明察秋毫;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尤其是他见多识广,博学多才,不仅剑术、拳术水平高超,而且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出色。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在我的心中“落地生根”了,我内心多么渴望能亲眼见到像他一样的神探啊,或者说我本人很期望成为现实生活的女版福尔摩斯!

看《福尔摩斯》有感(篇4)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老师布置的同一作文题目,我的写作风格新颖,常常被老师表扬,在作文竞赛场上也小有收获。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手段,竟在游戏中成了vip!我做语文课外作业时,用新语答题,老妈反而说我答得好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看《福尔摩斯》有感(篇5)

妈妈前言:这是好好的暑假作业,儿子写完之后,我有点不相信,以为是他从网上down的。可是儿子坚持是自己一个字一个字码出来的,英语是用自动翻译翻译出来的那就是真的喽?儿子的文字很男人,如果每篇文章都可以这样语言简洁、有条理、有思考,那就太棒了!儿子,加油!

这个暑假初,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作业,要我们每人在这个暑假读十本书,然后写一篇读后感。前九本书都读完了,还差一本,读什么好呢?看着书架上摆放的一本本《名侦探柯南》,忽然想到作为侦探迷的我还有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没有读,那就是由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

在《福尔摩斯》书中是由福尔摩斯的亲密好友华生医生的视角来描写的福尔摩斯的传奇经历,福尔摩斯全名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咨询侦探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福尔摩斯》一书可以算是侦探推理小说的经典之作,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样的影响力,从而也造就了文中许多话成为流传至今的经典。

恐惧来自于想象。其实事实确实如此,当我们晚上睡着后做噩梦的时候,当我们一个人处于黑暗之中,当我们夜里单身处于陌生的环境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感到恐惧,就算明知没有鬼,也会自己胡思乱想来吓唬自己,感觉危机四伏。有时仅仅看了恐怖片,明明知道电影里的鬼不会跑出来,也总觉得一转头,就会看到鬼。这一切的一切,其实都是想象在作怪。当我们能够控制我们所想的,也就不会再去恐惧了。

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其实观察也是看,但这里面就分仔不仔细了。仔细的看,叫观察;不仔细的观察就叫看。程度不同,效果也不同。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能看出些什么,而我们不会。那其实不仅仅是因为他会在看过后思考,更是因为他是在用心看,并且已经超越了看的程度。

当你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出去以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是多么难以相信的事――那就是实情。这其实就是做侦探的法则,可能三个嫌疑人里有一个是你的朋友,一个是你的仇人,还有一个是曾有作案经历的人。你觉得这件事怎么也不可能是你朋友干的,但经过调查另外两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有人证也有物证,不可能是罪犯。这时候不管你与你朋友感情再好,也只能默认这个事实。

其实福尔摩斯说过的经典语句还有很多很多,当中包含的深刻道理需要我们自己去体会。最后,再送给大家一句他的名言任何确实得到的事实都要强于不确定的猜测。

看《福尔摩斯》有感(篇6)

刚放暑假,妈妈就帮我这个书虫买了很多书。有《世界之谜》、《儿童口才》、《格林童话》、《稻草人》其中我最爱看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福尔摩斯全名夏洛克?福尔摩斯,翻开它,我就被大侦探福尔摩斯深深吸引住了。

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一开始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私家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这才和他的朋友一起记录了许多案件,其中我认为比较惊险的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临终的侦探魔鬼脚跟等等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为了打败一个犯罪集团,与这个集团的头头一个很有名的教授莫里亚蒂发生了斗争。最终,福尔摩斯粉碎了这个犯罪集团,但他与莫里亚蒂同归于尽,我一想到一名如此厉害的侦探就这样牺牲了,我就好伤心,我想:这件事情在我心里肯定很久很久无法退去

福尔摩斯先生是个有智慧又有胆量的侦探。在他所判过的案子中,都是一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奇妙之案,有许多变化,又令人眼花缭乱,但是随着他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我根本无法找出一丝破绽,看得我云里雾里。在这些案子中,福尔摩斯先生曾被坏人追杀过,也被人叛逆过,但是,他从不为此而感到害怕,感到畏惧,反而十分轻松地说:如果我被人害死了,这将是我侦探生涯中最完美的句号。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想想我们平时学习的时候,认为一件事情完成的差不多就行,考试九十多分就不错,敷衍了事,总是容易满足,不追求完美,不钻研学习,空闲的时候总是想着多玩一会。再想想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吸引力,相信小朋友们看了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看《福尔摩斯》有感(篇7)

他,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他,热情、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鞋洛克·福尔摩斯。如果你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

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处次见面时,仅凭华生医生军人的气度、黝黑的脸色和行动僵硬的左臂,便看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当过军医;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他凭花园小路上的痕迹推测出死者和凶手是坐一辆马车进花园的,还能推算出凶手的身高和年龄;他能从手表面的磨损程度,得知表主人的过去;从人的行动得知性格;从衣服上的痕迹知道对方去过哪些地方。

读完这本书,不禁让我想起一件事情。在上学期的一节语文课上,老师讲完了叶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这一课,家庭作业要求我们写一篇描写花的作文。我脑子里立刻想起家里那盆美丽的蝴蝶兰。可是一提起笔来,就怎么也想不出来恰当的词语形容这盆蝴蝶兰。正在我愁眉不惊的时候,猛一抬头,发现了窗台上那盆蝴蝶蓝正在微风中翩翩起舞,简直是太美了!我不由地灵机一动,跑到阳台上把它搬到写字台上认真的观察。我发现这盆蝴蝶兰共有六片叶子,是深绿色的,整片叶子绿里透紫,就像一块玛瑙似的。它的茎长长的,是深紫色的,一节一节的像竹子一样。只见茎上有几只紫红色的“蝴蝶”在翩翩起舞。这些“蝴蝶”有五片花瓣,花瓣中间抽出金色,带着紫色斑点的花蕾。远远看去,像真的蝴蝶一样美丽。通过认真观察,一篇生动的作文就在我笔下诞生了。

是啊!凡事都要仔细地观察才能成功。

福尔摩斯上我心目中的英雄,我们要学习他的那种善于思考、仔细观察的精神,才能不断进步!

看《福尔摩斯》有感(篇8)

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

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

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书有多大的可读性,那些离奇的案件虽是吸引人的,但案件过多,即使没有重复,人看着也乏了,厌了。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复仇的,比如说血字的记载,所以整体上我对它的评价并不高。

整书围绕着福尔摩斯展开,而叙述的口吻却是福尔摩斯唯一的朋友华生,他是一名退役的军医,曾和福尔摩斯合租,在一次案件中遇到了后来的妻子,之后和妻子开了一间诊所,平淡的生活着,哦,或许,称不上什么平淡,因为福尔摩斯仍旧会找他一起办案。

在看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

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

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注意身边的一切,渐渐发现,那些细微的东西十分有趣,比如一个人面部表情的变换,衣着的搭配,说话的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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