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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要求

2023年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时间: 2023-09-15

2023年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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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篇1

各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工作要求,高效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扎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近期,奥密克戎BA。5亚分支在全球蔓延,我国本土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秋季开学大规模师生跨地区流动,防控难度和传播风险加大。各地各校要切实扛牢政治责任,把秋季学期校园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落实科学精准防控,杜绝“层层加码”,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平稳、有序开学。

二、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辖区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统筹做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开学时各项防疫措施保障到位。要继续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卫健、医疗、疾控等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开学前后严格落实“一对一”确定定点医院、专业人员进校指导等工作措施。各地工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做好辖区内学校校园内外服务保障工作。

三、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各地各校要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全面评估秋季学期开学条件,“一地一案”“一校一策”制定师生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确定开学时间后,要通过多种渠道提前告知师生返校相关要求,并报属地教育部门和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窗口期”,全方位改善校园卫生条件,对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全面消杀清洁,提前检查维护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系统排查各环节风险隐患,切实消除死角和盲区。

四、严格开学评估验收。开学前一周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教育、卫健、疾控、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属地各级各类学校(包括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和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开学条件进行验收。多个校区的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学。开学时学校所在县(市、区)有中高风险区的,师生暂缓返校,开展线上教学。中高风险区解除后,经评估要及时有序转为线下教学,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五、加强暑期健康监测。开学前,各学校要加强师生管理,严控师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各学校教职员工和中小学师生开学前7日要返回学校驻地并做好健康监测。省外学生在开学前7日内不离开居住地,学校要精准掌握他们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开学前7日的健康状况和行踪轨迹,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六、错时错峰安排返校。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学生返校批次和具体时间。高中低风险地区师生暂缓返校,待所在地风险解除7日后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无风险地区师生返校时须提供48小时(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7日内自我健康监测。高校和中职学校师生返校后,在落实好上述政策要求的基础上,要实行三天静态管理,静态管理期间,学生足不出校,除就餐、就医等需求外,非必要不出宿舍,进行网格化管理,减少人员流动,避免聚集。今年10月份以后,部分学校留学生即将返校,留学生返校要更加严格、精准,学校要提前摸清底数并及时报告属地政府,按属地要求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绝不能在校内发生疫情传播事件。(中高风险区域范围按照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每日公布名单为准,低风险区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的其他地区。无风险地区指未发生本土疫情的县)

各地各校要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形势,特别是要关注国内新发疫情,无风险地区师生返校后,若7日内其返校前居住地风险等级调整为低、中、高风险地区的,各学校要立即回溯7天开展人员追踪排查。对排查出的人员及其同宿舍等密接人员,要立即报告属地,并第一时间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属地政府要尽快负责“点对点”转运至校外健康驿站按要求进行隔离健康监测,相关费用由属地政府承担。同时学校按属地要求对其他密接者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疫防控措施。

七、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开学后,各学校要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继续实行校园网格化管理。确保全覆盖。要压实班主任、辅导员、公寓管理人员和校医护人员责任,坚持落实好晨午晚检和缺课追踪制度,做好师生健康监测。师生员工进出校园需核验身份,其他校外无关人员不得入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坚持做到“两点一线”全程防护。快递包裹由学校统一揽收,快递人员不得入校分发快递。各学校要定期开展校门、食堂、卫生间、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排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八、做好师生健康管理。开学后,各学校要加强校(楼)门值守、保洁、食堂、校医院(保健室)等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专题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向师生员工宣传普及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提高自身健康素养,做好个人防护。要持续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保持每日20%核酸抽检比例,学校食堂厨师、服务人员等重点人群每周接受2-3次核酸检测。

九、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在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细化优化教学、科研、学习、餐饮、住宿等各项校园管理服务。最大限度保障正常教育教学安排和校园生活。要按照属地防疫政策要求,安全有序举办开学典礼等活动,从严控制线下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坚持审慎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经当地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要健全沟通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全面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开学前,学校要根据制定的工作预案,与属地社区、公安、医疗机构等对接,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要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并全力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严防关联性疫情发生。各地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影响疫情防控的,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各校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及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请于开学前10日报省教育厅。其中各市教育局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省教育厅基教处;普通本科高校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省教育厅高教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专和成人院校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省教育厅职成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省教育厅校外监管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基教处:XX,XXXX,XXXX

职成处:XX,XXXX,XXXX

高教处:XX,XXXX,XXXX

校外监管处:XX,XXXX,XXXX。

XX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8日

2023年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篇2

全体师生员工:

当前国内疫情形式严峻复杂,根据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区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按照《XX市XX区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健康管理

1、暑假期间在市外非重点地区,且在XX有居住地的师生员工,原则上在8月20日前返X返家(最迟学生在开学前7天,8月23日前返X)做好开学前在X自我健康管理(记录每天体温及健康状况),报到时持《疫情信息健康卡》。实行入X即检、“3天2检”、社区报备,2次结果出来前居家健康监测。

2、市外来X返X师生员工来X返X前或抵X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教师员工及时在学校大群填写市外来X返X信息及核酸检测情况,学生在班级群填写健康信息后,班主任及时更新在班主任群。

3、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从8月20日起,我校将全面启动离X师生员工人数、高中低风险地区师生人数、师生健康状况等总体情况和特殊情况“日报告”,进行师生健康打卡、轨迹摸排,学生每天在班级群报备在X和健康情况,班主任及时督促。

二、返校要求

1、全体师生员工返校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到校后及时组织1次集中核酸检测。

一年级新生:8。31日报名当天提供核酸阴性证明纸质件,由班主任收集审核(疫情防控期间,每生只允许一名家长到校,且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二—六年级学生:开学报到前一天(8。29日),班主任提前收集学生核酸阴性证明电子件。

所有报到的学生均要求佩戴口罩,带上健康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到校!(疫情防控期间,家长不陪同进校)。

教职员工:返校时提供核酸阴性证明纸质件,年级组长统一收齐后交德育处。

2、返校师生中若有属于临时管控区的,返校时需提供解除隔离的证明。(截止8月18日,XX有疫情的区域为:江津区、合川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X北区、南岸区、璧山区、巫溪县、丰都县。临时管控区域为:九龙坡区西彭镇,沙坪坝区青木关镇、凤凰镇、回龙坝镇、陈家桥街道、丰文街道、土主街道)

3、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全域静态管理或临时管控区域内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若已返X的,须按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后,持解除隔离证明(或告知书)和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证明返校。

4、开学前7日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省、自治区以地市为单位,直辖市以区为单位)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X(以采样时间为准),入X即检、社区报备。在XX有居住地的抵X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检测结果无异常方可返校。在XX无居住地的抵X后,由学校从机场、车站、码头闭环接回校内或校外集中健康观察点,按要求落实“3天2检”措施,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离开健康观察区。

5抵X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持2次核酸阴性证明返校。无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按照低风险区来X返X师生员工管理规定执行。

6、本人诊断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涉疫场所暴露人员、区域协查人员的,须完成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后方可返校,返校后应继续做好健康监测。共同居住者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暂缓返校。

7、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待排除传染病且报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8、自XX口岸或国内其他城市口岸入境来X的外籍师生员工,按境外来X人员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

2023年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篇3

全校师生员工及各位家长:

我们即将结束记忆中最炎热、高温天气持续时间最长的暑假,迎来2022年秋季学期。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我们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贯彻落实《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对风险区域入(返)X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我校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恳请耐心阅读,严格执行:

一、疫情防控特别提醒

1、我市对从风险区域入(返)X的人员按规定采取健康管理措施:高风险区入(返)X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中风险区入(返)X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不符合条件的转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入(返)X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实施三天两检并做好健康监测。措施实施时间均以离开风险区域起算,已经超过7天的,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解除健康管理。

2、海南、西藏、新疆等省外和厦门市入(返)X的人员:7天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入(返)X人员,请在抵X时就近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X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3、近期如无必要,请勿前往风险区域。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风险区域入(返)X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返)X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4、请大家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特别是3至11岁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要积极配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18岁以上市民第二针疫苗接种已满六个月的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5、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6、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7、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者,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秋季开学返校条件

1、8月23日前,全体师生员工要返X。

2、开学前7天内(8月23日-8月29日)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不返校;其余师生返校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XX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及承诺书》(扫下方二维码自行查看下载打印填写,含返校前7日体温情况),返校后落实,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加强个人防护,不聚集聚会。

3、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待排除传染病且报告学校同意后持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方可返校。

4、本人诊断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涉疫场所暴露人员、区域协查人员的,健康码异常的人员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应继续做好健康检测。共同居住者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暂缓返校,直到共同居住者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衷心感谢全体师生员工及家长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XX市XX中心小学

2022年8月18日

2023年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篇4

3月3日,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守岗位、日夜值守,英勇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激励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不畏艰险、勇往直前,《通知》就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提出八方面措施。

一是对城乡社区工作者适当发放工作补助。在落实好城乡社区工作者现有报酬保障政策基础上,在疫情防控期间地方可对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给予适当工作补助,补助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任务指导市县制定。

二是切实做好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伤害保障。城乡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情形的,应依法认定为工伤。对于因履行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病亡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三是改善城乡社区工作者防护条件。按规定落实社区防控工作经费,落实属地原则强化社区防控工作物资保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合理配发卫生防护器材和防控器具。

四是切实为城乡社区工作者减负减压。严肃查处疫情防控期间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除因社区疫情防控需要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居家医学观察期满证明外,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要求城乡社区组织出具其他证明。进一步充实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力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社区防控工作效能。

五是保障城乡社区工作者身心健康。协调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就餐、休息场所等生活保障。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城乡社区工作者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疫情结束后,及时安排健康体检和心理减压。

六是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关爱慰问。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因公死亡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家属走访慰问工作,最大限度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七是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表彰褒扬。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大力褒奖、大胆使用,在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乡镇)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的城乡社区工作者追授“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依照有关法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

八是加大城乡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报道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感人事迹。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好上述政策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有效的举措,切实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为守严守牢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区防线提供有力保障。地方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调度和督查,确保各项关心关爱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2023年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篇5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我国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压力。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一)严格做好境外远端防控。不断完善远端检测工作,加强出入境管控、边境地区联防联控和邻国防疫合作。对来华航班、船舶船员换班等严格实行熔断机制。强化对机组人员的防疫管理,细化加强旅客和机组人员机上个人防护、客座率控制等机上防疫措施。严格落实入境航空器消杀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再使用。全面落实“客停货通”政策,督促跨境交通企业落实“人货分离、分段运输”要求,确需入境的货运驾驶员严格闭环管理,不得与境内人员接触。

(二)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对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全程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做好岗前培训。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口岸城市闭环管理力量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有集中住宿场所,把闭环管理落实到位。

(三)严格入境高风险物品和口岸环境检测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入境量较大的口岸城市要加快建设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海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要按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候机楼、候车室、港口客运站环境、机场廊桥和入境旅客使用的设施等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对旅客和行李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加大消毒频次,对入境交通工具严格消毒,对运输感染者的口岸交通工具严格终末消毒,及时开展消毒评价,对入境交通工具产生的固液体废弃物严格规范处置。

(四)加大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力度。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检验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流程运行情况。口岸城市联防联控机制要派出由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口岸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扎牢防范口岸疫情输入的防线。

(五)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各有关地方特别是口岸城市要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封闭、物品和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堵住漏洞,坚决防范交叉感染。对出现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离场所,立即回溯流调,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所有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督促解除隔离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派驻感染防控监督员,加强驻点指导。

(六)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病毒变异和疫情趋势研判,针对病毒变异及传播特点,评估各类从业人员防护措施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完善本地区本行业防控措施。各相关口岸城市要密切关注我周边国家和地区变异株检出情况,增强病毒基因测序能力,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评估现有新冠病毒诊断试剂、疫苗、药物的有效性,做好相应研发工作。

(一)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1、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4、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5、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由行风险提示。

6、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7、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以上出行要求是针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出行要求由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对外发布。

(二)强化春运疫情防控。

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交通运输场站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等扫码或查验通行;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严格控制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

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要做好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返乡后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一)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鼓励医疗机构配备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减少发热病人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二)建立核酸检测结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动态收集和监控口岸地区进口物品、入境货车驾驶员、入境船员、口岸从业人员和入境旅客等核酸检测信息,建设完善核酸检测数据库,并加强数据共享。出现陆地口岸(通道)入境货车驾驶员、进口物品的核酸检测阳性率明显增加,或入境航班出现旅客核酸检测阳性等情况时,口岸防控专班立即启动风险评估研判机制,对有关人员主动开展强化监测,及时排查本地感染隐患。

(三)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口岸地区、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每周组织分析研判监测信息,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本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20xx年——x月x日。本方案的措施是基于当前总体平稳的疫情形势,若发生局部较大规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异地扩散的风险,要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

2023年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篇6

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并且获得补助金,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300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的规定,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当日工作时间累积超过4小时的,按照一天计算;在4小时以下的,按照半天计算。

另外各个地方也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疫情防控人员的补助措施,在此以天津市为例简单介绍一下:

一、提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

在疫情防控期间,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并确保发放到位,财政全额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提高薪酬水平

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纳入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实行定向分配,足额发放。所需经费通过现行渠道安排,不足部分视情况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本市事业单位收入调控线和收入增幅的限制。

三、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将全体一线医务人员纳入卫生防疫津贴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2023年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篇7

疫情期间政府的补贴项目主要是个人疫情补贴、企业疫情补贴和医护人员疫情补贴三个。不同地区的疫情防控补贴政策都是不一样的,如果相关人员想要申请补贴,可以关注一下本地政府的政务官网发布的通知。

个人疫情补贴项目

如果自己缴纳过失业保险,在疫情期间可以通过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是支付宝的市民中心申领补贴。每个地区的疫情补贴的金额都略有区别,比如上海市就规定,在疫情期间申领补贴前12个月可以享受到1950元一月的标准。

另外国内的很多地区都推出了针对个人的一次性补贴项目,比如泉州地区就规定因为疫情暂时失去生活来源,并且也没有家庭帮助的,或者是因为管制因素在泉州地区滞留的个人可以享受到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如果相关人员想要申领,可以通过本地的市民软件提交申请,比如泉州的泉城通。

给医护人员的补贴

根据财政部和人社部发布的规定,直接参加确诊患者的救治以及摸排疑似患者和核酸采样工作的医护人员,可以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于参加其他疫情工作的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可以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给企业的补贴

1、在疫情期间重点行业的企业相关岗位的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可以享受到全额的财政补贴,企业购买口罩、医用酒精喷雾等防疫用品的费用,可以享受到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如果企业想要申领,可以通过本地的卫健委或者财政局提交申请。

2、企业也可以享受到成本费用补贴,如果企业的经营地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当中存在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可以申请减免房租,另外也可以申请减免自己的用电成本以及用水用气成本,具体的企业可以向本地的房屋管理局以及供电局等部门提交申请。

3、企业也可以享受到用工补贴,如果企业在疫情期间没有裁员或者裁员数比较少,可以享受到失业保险返还的政策,返还的比例每个地区略有不同。另外企业还可以享受到社保返还的政策,具体的企业可以咨询一下本地的人社局。

4、企业还可以享受到专门的贷款金融费用补贴,疫情期间企业可以申请减免贷款的利息,另外企业也可以申请延期或者是展期。如果企业想要申领,可以通过本地的金融局提交申请。

2023年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篇8

亲爱的老师们、家长们、同学们:

各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各街道中心学校、各民办学校:当前国内疫情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保障全区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秋季开学平稳有序,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师生出行管理。坚持“非必要、不离市,离市须报备”的原则,严格师生员工跨市流动管理。广大师生员工须随时关注疫情防控动态和风险提示,坚决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新增确诊病例的地区去。提前通知旅居省外、市外非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在返校返岗前7天返回,以防因旅居地防控形势变化无法返回或返回后不能按时返岗返校。

二是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各学校、幼儿园全面落实师生员工返校返岗前至少7日健康监测和行程轨迹摸排工作,精准掌握本单位所有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其共同居住人员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凡是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对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及时通知其暂缓返校。各学段初始年级新生由录取学校、幼儿园负责健康监测。

三是全力做好开学准备。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做到“一校一案”;制定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确保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八到位”:措施部署到位、应急预案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组织到位、设施完善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制度落实到位、风险排查到位,细化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四是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开学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全面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和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的保洁、消杀工作,做好迎接多部门联合检查的准备,确保不出纰漏。强化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知识技能培训,杜绝食源性疾病发生。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加强门卫力量配备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审核制度,落实测温、扫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等措施。严格落实师生员工返校报到环节的健康核查制度,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要及时追踪查因。因病请假师生病愈返校前要提供医院诊疗证明、核酸检测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方可返校报到。

五是严格校园活动管理。按照“非紧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50人以上会议活动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大型会议、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报备审批。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遵守暑期放假规定和“双减”工作要求,严禁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秋季开学前暂缓进行学生军训等活动。

六是加强防控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班级和家长微信群、短信等平台载体,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知识等信息,引导广大师生自觉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少聚集、遵守1米线、常通风、做好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聚集、聚餐和聚会。

开学前,区教育局将加大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落实不力的,将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对防控工作出现纰漏及引发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各学校、幼儿园当事人、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XX区第三小学报到须知:

一年级新生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家长带孩子持《入学通知书》和户口簿、健康监测和行程承诺书。参加午餐、午休的学生带上清洗干净的被褥,到对应班级报到注册,来时请佩戴口罩。

二、三年级8月31日早上8:30到校报到,带上个人成长档案袋、暑假实践性作业及健康监测和行程承诺书,参加午餐、午休的学生带上清洗干净的被褥,到对应班级报到注册。

温馨提示:佩戴口罩,错时错峰,有序报到,做好防护,健康你我,快乐开学,相聚三小,温馨舒适!

XX市XX区第三小学

2022年8月19日

2023年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篇9

全体教职员工、亲爱的同学们:

时间如白驹过隙,不知不觉,暑假已经接近尾声。为了学生能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同时为了学生进校后能尽快适应学校生活,现就开学前疫情防控方面做出以下温馨提示:

暑期外出师生至少在开学前7天返回居住地,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按属地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并适当加大检测频次。

如实上报信息

全体师生及家长务必遵照省市区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学校通知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认真落实自我管理责任,从今日起按时如实向学校上报健康状况。

自今日起主动报备行程,坚决把好人员排查关

自市外返回或接触市外来人的,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和社区报告,自觉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7天。

从省外返回或接触外省返回人员的,要进行“三天两检”核酸检测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阳性病例所在县(市、区)返回的,要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就地管控,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学生同住亲属从中高风险区返回的,家长及学生不能瞒报。

非必要不外出

请全体学生及家长持续实时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尤其是省内疫情动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高中低风险区变化情况,非必要不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海南省等地风险区及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

加强个人防护

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少聚集等生活习惯。此外,鉴于近期多地疫情与自驾游相关,外出旅游的师生在返驻路途中要时刻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在人多拥挤的密闭场所久留,回驻后积极配合落实我市来(返)驻人员管理政策。

加强健康管理

请全体师生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10天内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请立即主动上报,并按要求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治愈后持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返校。

开学在即,希望大家按照以上温馨提示做好开学前防疫和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孩子们顺利入学。

新学期,新校园,新希望,我们在这里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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